根据2023年长治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具体如下:
一、城乡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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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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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均金额 :每人每月6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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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 :2024年1月起提高20元至702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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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差异 :不同县市区标准略有差异,例如潞州区718元、上党区684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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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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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均金额 :每人每年61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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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 :2024年1月起提高45元至7152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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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差异 :如潞州区8616元、上党区6106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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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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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供养标准 :按城市低保标准的1.3倍核定,2023年7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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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供养标准 :每人每月912元(城市)、9298元(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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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说明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与低保标准联动调整,集中供养标准同步上浮10%。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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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时间 :202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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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共10.8177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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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 :低保标准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确保保障水平动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
以上数据综合了政府公开文件及权威平台信息,确保准确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