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禁止飞行器的主要原因是为了加强低空慢速小目标航空器的管控,防范利用此类飞行器进行干扰破坏活动,确保空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和《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秦皇岛市政府自2023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对全市范围内的无人机、“穿越机”等低空慢速小目标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进行未经审批的飞行活动。
1. 禁止飞行器的具体范围
- 时间范围:2023年7月1日0时至2023年8月31日24时。
- 区域范围:秦皇岛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 适用对象:包括无人机、“穿越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滑翔机、三角翼、热气球、飞艇、滑翔伞、航空模型等。
2. 禁止飞行器的具体原因
- 维护空域安全:防止低空慢速小目标航空器被用于干扰破坏活动。
-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十二条和《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法规,明确空域划设需考虑国家安全、环境保护等因素。
- 特殊情况下的审批流程:因医疗、气象、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需使用飞行器的,需向山海关机场空管中心提出申请,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可实施。
3. 违规飞行的后果
- 处罚措施:未经批准擅自飞行或飞入禁飞区域的,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可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公众举报:公安机关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规飞行行为,举报电话为110。
4. 总结与提示
秦皇岛市此次禁飞政策旨在构建安全有序的低空环境,杜绝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如需使用飞行器,请务必提前申请并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