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自2020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政策内容及执行情况如下:
一、禁燃禁放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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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止区域
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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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活动管理
因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需燃放的,需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公安机关办理运输和燃放许可证,由专业单位在指定时间、地点燃放。
二、监管与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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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协同监管
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需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行为,构成违法的将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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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标准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
三、政策调整与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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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管理
2023年新增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等行政许可事项,强化产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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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细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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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 :在2024年3月11日民俗活动等特殊场景允许燃放,但需严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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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 :明确禁放区内禁止燃放及燃煤旺火,强化源头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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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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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与教育 :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禁放要求,引导群众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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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 :定期开展烟花爆竹安全风险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总结
山西省禁燃禁放政策以2020年为起点,通过全面禁止与特殊活动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同时强化部门监管和地方细化措施,确保政策落地。如需燃放,需严格申请并遵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