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现行政策,0-3岁育儿假的享受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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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政策框架
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子女0-3周岁期间,每年各享受不少于10天的育儿假。该假期按自然年度计算,从子女出生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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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使用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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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选择一次性休完,也可以分次享受,具体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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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10天假期未使用完毕,可结转至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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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假期关系
育儿假与公休假属于不同类别的假期,不存在包含或抵扣关系。
总结 :在子女0-3周岁期间,父母每年可无限期享受至少10天育儿假,具体如何使用由家庭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但总时长不受年限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