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
黑龙江省根据气候特征和农业布局需求,自1990年代起共划分了 6个积温带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一、积温带划分依据
积温带主要依据有效活动积温(即全年日平均气温≥10℃持续期间日平均气温的总和)进行划分,单位为℃。不同积温带对应不同农作物种植适宜区。
二、各积温带范围及包含区域
- 第一积温带(27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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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城市: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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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区域:包括宾县、阿城市、双城市、牡丹江市、海林市等。
- 第二积温带(2500-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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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区域:松嫩平原东部、牡丹江、鸡西农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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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城市:牡丹江市、伊春市、双鸭山市等。
- 第三积温带(230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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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区域:绥化市、望奎县、庆安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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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县市:讷河市、依安县、克山县、拜泉县等。
- 第四积温带(210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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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嫩江、海伦市、鹤岗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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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区域:三江平原北部、大兴安岭呼玛及黑河东半部。
- 第五积温带(190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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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区域:鄂伦春东南部、孙吴市、爱辉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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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县市:抚远市、佳木斯市、伊春市等。
- 第六积温带(190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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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积温区:大兴安岭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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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区域:如老山头乡、新春乡等边境地区。
三、划分意义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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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决策支撑 :积温带划分为农业布局、作物种植结构调整提供依据,例如松嫩平原东部积温增加100℃以上,适合种植春小麦、甜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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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气候变暖 :近年积温带北移、东扩,导致越区种植现象增多,需通过调整种植结构适应新气候条件。
以上划分综合考虑了地形、海拔等自然因素,较传统划分方法更具科学性和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