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7000元为缴费基数缴纳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如下:
一、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所在单位上年度平均缴费基数 × 产假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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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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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3个月,缴费基数高于单位平均基数的部分由单位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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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24岁后生育)增加1个月,即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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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计算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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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平均缴费基数为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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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缴费基数7000元且为晚育: $$5000 \times 4 + (7000 - 5000) \times 4 = 20000 + 8000 = 28000 \text{元}$$
其中社保中心支付5000×4,单位支付(7000-5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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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平均缴费基数为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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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缴费基数7000元且为晚育: $$4500 \times 4 + (7000 - 4500) \times 4 = 18000 + 12000 = 30000 \text{元}$$
其中社保中心支付4500×4,单位支付(7000-4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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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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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方式
生育津贴由社保中心支付至用人单位账户,再由单位发放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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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费用
包括生育医疗费补贴(顺产1200元/月,剖腹产3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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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城市可能存在细微差异,例如上海的生育津贴包含3000元医疗费补贴。
建议结合所在城市具体政策计算,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可向社保部门投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