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付琪枪击案:涉黑组织犯罪的严重危害
潜江付琪案是潜江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办理的第一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以付琪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盘踞潜江,通过开设赌场抽头、高利放贷等非法手段获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
案件背景
付琪于2010年自河南塔沟武校毕业后,长期混迹于社会,帮他人在赌场上放码,期间拉拢了被告人李世林。2012年初,马国民通过李世林接触到付琪,并跟随付琪。2012年底,付琪在塔沟武校的校友黄光兵来潜江市投奔付琪。2014年,付琪进一步笼络被告人胡杰、王科、王旭等人加入,同时通过在潘兴庭、许爱军等人开设的赌场上向“皇帝公司”及赌客放码攫取非法经济利益。
犯罪活动
为了维持该非法利益,付琪开始排挤、打击竞争对手。付琪安排胡杰、王旭在许爱军赌场放码期间,黄恒所在“皇帝公司”进入许爱军赌场,导致付琪等人不能每场均能放码。为此,付琪安排胡杰、王旭于2015年9月30日将“皇帝公司”的宝官(负责摇骰子)黄恒砍伤,树立了一定的名气。
自此,以付琪为组织者、领导者,以马国民、胡杰、王旭等人为主要成员,以在赌场放码获利、以暴力伤害等手段护赌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该组织成员在付琪的带领下为了组织利益,于2015年9月30日至案发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7起、开设赌场3起、聚众斗殴1起、寻衅滋事1起、故意毁坏财物1起等犯罪活动及2起违法活动,共造成11人不同程度的伤害,其中3人重伤,7人轻伤,1人轻微伤,严重危害了潜江城区及周边地区的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案件审理与判决
2019年12月19日上午,潜江市人民法院依法对付琪等31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组织、领导者付琪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23名涉黑组织成员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分别被判处十九年至二年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
案件影响
付琪案的办理,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强烈期盼,彰显了市委、市政府有黑必扫、有恶必除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市法院依法严惩黑恶犯罪的坚决态度,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通过付琪案的审理与判决,我们可以看到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严重危害,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只有坚决打击黑恶势力,才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