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多民族共同聚居的地区,具体特征如下:
一、民族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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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民族
蒙古族是兴安盟的主体民族,占比约44%-49%(不同数据略有差异),且是全国蒙古族人口比例较高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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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民族共同分布
除蒙古族外,还居住着汉族、满族、朝鲜族、回族等20多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比例达46.8%-49%。这种多民族共居格局体现了兴安盟的民族多样性。
二、民族关系与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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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
兴安盟长期致力于民族团结教育,通过学校教育和社会活动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守望相助的民族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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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交融与保护
该地区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文化,例如满语地名“兴安”保留民族语言特色。通过修缮历史遗址(如五一大会旧址、内蒙古民族解放纪念馆)传承红色基因。
三、地区概况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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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范围 :总面积近6万平方公里,下辖9个旗、1个市(乌兰浩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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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数据 :总人口约164万,其中汉族人口占多数。
兴安盟以蒙古族为核心,融合了汉族、满族、朝鲜族等多民族文化,形成了独特的民族生态与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