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最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内蒙古育儿假规定如下:
一、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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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国家规定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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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奖励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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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第一、二孩:增加60天,总计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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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第三孩:再增加90天,总计18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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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育儿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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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 :在子女三周岁前享受,可一次性休完或分次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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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夫妻双方累计休满15天,可延长至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10-15天。
三、其他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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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待遇 :育儿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降低、辞退或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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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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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护理假25天(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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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第三孩的夫妻,男方护理假延长至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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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计算 :育儿假不包含法定节假日,但包含周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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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实施范围 :目前自治区内各城市尚未统一实施,具体执行以当地政策为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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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建议通过当地官方渠道核实最新细则,不同城市可能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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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维护 :用人单位若违规降低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可依法维权。
以上信息综合自政府公开文件及权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