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服役政策针对赴西藏服役的义务兵及其家属提供了全面的优待措施,包括经济补助、学籍保留、退役安置、医疗优待、教育优先等。
1. 经济补助
- 入伍前,由入伍所在地政府按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的两倍发放优待金。
- 退役后,退役士兵可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助,例如两年义务兵退伍后可获得约51000元。
2. 学籍保留与教育优待
- 入伍前为在校大学生或已被录取的新生,服役期间原学校保留其学籍或入学资格。
- 退役后报考本省大、中专院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 退役安置
- 退役士兵纳入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范围,享受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政策。
- 自主择业退役士兵可获得一次性经济补助,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4. 医疗与生活优待
- 在西藏服役期间,军人家属可按当地人均生活水平150%的标准领取优待金。
- 退役军人及其家属在区内各级公立医院开通优先窗口,享受优先就诊服务。
5. 其他优待
- 军人家庭可免费游览西藏自治区内的博物馆、纪念馆、A级旅游景点等。
- 在购买保障性住房或租住公租房时,抚恤金、优待金不计入个人和家庭收入。
西藏服役政策不仅为义务兵提供了经济支持,还在教育、医疗、生活等方面提供了全方位保障,是值得考虑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