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 不能 被称为“新疆省”,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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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名称与行政区划
新疆的正式全称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是中国官方认定的省级行政区划名称。这一名称体现了中国对新疆作为少数民族自治区的尊重与法律地位的明确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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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名称与现行名称的差异
新疆在1884年曾短暂称为“新疆省”,但这一名称仅存在于清朝末年的历史文献中。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根据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新疆被重新划定为自治区,并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名称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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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作为地理概念的演变
“新疆”一词最初是19世纪末左宗棠收复伊犁后提出的临时性称呼,意为“他族逼处,故土新归”,具有特定历史背景。1949年后,“新疆”逐渐演变为特指该自治区的常用名称,但并未恢复“省”的行政区划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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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使用习惯与规范性
在正式文件、法律文书及官方交流中,均严格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全称。口语或非正式场合虽可能使用“新疆”,但属于地域性简称,不改变其作为自治区的法定地位。
总结 :新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其官方名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历史上曾短暂称为新疆省,但现行法律和官方文件中已不再使用“新疆省”的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