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有信息,辽宁尚未正式实施育儿假政策。以下是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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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制定进展
- 2025年3月,辽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将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10日育儿假,并延长产妇配偶护理假至20日。该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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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未明确
- 尽管政策已通过,但具体实施时间尚未确定。目前相关文件中仅提到“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但未明确具体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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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配套措施
- 政策提出将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如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并加强儿科医疗服务保障,但育儿假作为独立假期暂未纳入正式法规。
建议 :建议关注辽宁省官方渠道(如政府网站、官方公众号)获取最新政策动态。若需了解其他省份的育儿假政策,可参考全国各省具体育儿假时间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