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最新政策,育儿假每年10天的计算方式及相关规定如下:
一、计算方式
-
自然年度计算
育儿假按自然年度计算,即从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无论子女实际年龄或出生时间,只要在当年内,父母即可累计享受10天育儿假。
-
不叠加享受
育儿假不随子女数量叠加。例如,有两个子女的父母每年仍只能享受10天育儿假,而非20天。
-
工作日计算
假期仅限工作日,不含周末、法定节假日及职业假。若假期跨年,需在当年内休完,剩余部分作废。
二、使用规则
-
集中或分次休
父母可选择一次性休完10天,也可分次使用,但需在当年内完成。
-
与产假衔接
若生育多子女,育儿假可与产假衔接,但需注意总假期不超过法定产假(如158天)。
-
权益保障
休假期间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不变,且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克扣。
三、其他支持措施
-
住房保障 :市、县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对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给予户型选择等优惠。
-
生育补贴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申请生育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地制定。
四、法律依据
最新政策依据为《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实施办法,其中明确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10日育儿假。
以上信息综合自政府官网及权威媒体报道,确保与最新政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