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全部位于青藏高原范围内,是青藏高原的主体组成部分,平均海拔超过4000米,地理特征以高原山地为主。行政边界与高原范围高度重合,但高原边缘地带的地形和生态呈现多样性。
青藏高原总面积约250万平方公里,涵盖西藏、青海、四川、云南等区域。西藏自治区占青藏高原面积的近一半,北起昆仑山脉,南至喜马拉雅山,西抵喀喇昆仑山脉,东接横断山区。冈底斯山脉、念青唐古拉山脉等横贯全境,形成典型的高原隆起地貌。西藏东南部的林芝、昌都等地虽受河谷切割影响,地势相对复杂,但整体海拔仍符合高原标准,属于青藏高原向横断山区的过渡带。
从地理划分看,西藏全境属于青藏高原地形区,但局部区域因河流侵蚀形成峡谷或盆地。例如雅鲁藏布江大峡谷最深处达6009米,但峡谷两岸山体顶部仍保持高原面特征。海拔差异不影响整体高原属性,仅反映内部地貌的多样性。西藏的湖泊、冰川、冻土等典型高原生态系统覆盖全域,进一步佐证其地理一致性。
部分人误认为西藏东部边缘属于云贵高原或横断山区,实则是青藏高原的地理延伸。行政区划与自然地理范围并不完全等同,西藏的东南部与四川、云南接壤处虽地形破碎,但地质构造仍归属青藏高原板块。海拔3500米以上的区域占西藏总面积的86%,其余低海拔谷地仅零星分布。
西藏作为青藏高原的核心区域,其生态环境和气候条件具有显著的高原特殊性。旅行者需提前了解高原反应预防知识,并遵守生态保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