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河南省各城市烟花爆竹燃放政策,新乡市 全年全域禁止 燃放烟花爆竹,具体规定如下:
一、禁放范围
新乡市行政区域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以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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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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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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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烧树叶、秸秆等垃圾或祭祀用品。
二、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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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居)委会需将禁放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开展禁售禁运禁燃禁放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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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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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燃放者将面临停止燃放、治安处罚及赔偿损失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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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并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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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策调整说明
2024年11月22日,新乡市曾发布过全年禁放通告,2025年政策延续了这一限制措施,未出现“禁改限”的调整。此前河南省其他城市如郑州、洛阳等也出台了分时段分区域的限放政策。
四、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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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燃放烟花爆竹,需咨询当地公安机关获取许可(目前新乡未开放此类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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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习俗活动(如除夕夜、正月初五)仍受禁放限制。
以上信息综合自河南省应急管理局及各地政府官网发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