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庆潜山土地征收标准,综合相关政府公告及政策文件,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补偿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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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费
根据《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土地补偿费按区片综合地价执行。例如梅城镇某宗地补偿标准为48,94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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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补助费
用于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计算依据为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具体标准由市、县级政府依法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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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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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补偿 :按农作物种类执行,例如水稻1,200元/亩、小麦1,180元/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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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附着物补偿 :按潜山市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需参考《潜山市雪湖公园冯湾安置点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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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置方式
采取货币补偿与社会保障安置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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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补偿 :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青苗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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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安置 :为被征地农民提供社会保障费用,保障基本生活。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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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片综合地价调整
基准地价每三年更新一次,2020年发布的基准地价已废止,最新标准需以2025年3月更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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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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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征收土地导致农民生活水平下降,可适当提高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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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配合拆迁,具体标准由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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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依据
所有补偿标准均依据《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并报有权批准机关审批后执行。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府公开公告及政策文件,具体补偿金额需以实际征地时核定的区片综合地价及地上附着物评估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