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威性搜索结果显示,朱敬四在2014年3月4日已被执行死刑,以下是相关细节的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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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朱敬四因与儿子朱根存在房产分配纠纷及长期矛盾,于2013年3月10日深夜潜入其家中,使用钢管、斧头等工具杀害了朱根、妻子及两个孙子(3岁和1岁),并抛尸至邻居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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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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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2日,朱敬四被批准逮捕,同年3月18日经法院一审宣判,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经济损失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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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27日,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命令执行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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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影响
该案件引发社会对家庭矛盾和暴力问题的广泛关注,成为司法领域典型的因矛盾激化冲突的典型案例。
朱敬四的死刑执行是经法院依法作出的法律制裁,案件细节已通过司法程序得到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