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天
根据广州市医保政策,两次住院的时间间隔要求如下:
一、常规情况(非同一诊断)
-
间隔时间 :两次住院需间隔 15天以上 (含第15天),医保方可使用。
-
特殊情况处理 :若因病情需要,由定点医院医生评估后,可不受15天限制。
二、同一诊断情况
- 间隔时间 :至少需间隔 15天 ,否则第二次住院不能使用医保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
报销流程 :符合间隔条件的患者,出院后可直接持身份证、社保卡到医保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
法律依据 :相关条款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等。
四、补充说明
-
若第二次住院未及时办理医保报销,可能影响后续医疗费用的结算,建议尽早联系医保部门或医院处理。
-
不同城市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以当地医保部门最新政策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州市医保政策的核心要点,具体操作前建议咨询当地医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