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前
连云港的行政区划历史可总结如下:
一、1949年前的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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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
连云港地区在民国前称“海州”,实行省县两级制,辖区包括赣榆县、东海县、沭阳县、灌云县四县。
二、1949年后的行政区划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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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1月
新中国成立后,原新海连市与东海县合并为“新海县”,同年恢复新海连市和东海县建置,隶属山东省临沂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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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1月
新海县与赣榆县划归江苏省管辖,隶属徐州专区。
三、1961年后的行政区划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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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
市区成立“新海连市”,1961年更名为“连云港市”,成为地级市。
四、近年来的行政区划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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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前 :辖区包含原新浦区、海州区、云台区、连云区四区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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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后 :海州区与原新浦区合并为海州区,云台区与连云区合并为连云区,赣榆县撤县设区为赣榆区,最终形成三区三县格局。
总结
连云港的“四区四县”格局形成于1949年前,1961年正式设市后经历了多次行政区划调整,最终在2015年后固定为三区三县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