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关于生育二胎的政策主要包括生育津贴、托育教育支持、营养补贴等,具体如下:
一、生育津贴与产假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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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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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3个月,按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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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增加半个月津贴,多胞胎每多一胎再加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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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补贴:妊娠3个月内流产领1个月津贴,3-7个月流产领1.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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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延长
- 女职工可申请将产假延长至1年,期间工资按原额的75%发放,不影响晋升、工龄计算及社保待遇
二、托育教育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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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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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三孩家庭在子女3周岁或6周岁前,可按比例减免托育费用,省级财政直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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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家庭子女入学可享学费减免、优先录取等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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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优先政策
- 子女十六周岁前入托、入学、就医等费用,由父母单位酌情补助
三、营养与保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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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营养补贴 :300元/人(产前营养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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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保健补贴 :700元(覆盖产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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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分娩补贴 :在二级医院生产额外领300元
四、特殊人群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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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女性 :顺产领2400元,难产/多胞胎领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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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 :每月80-160元补贴,累计最高19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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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参保家庭 :配偶无社保可享50%生育补贴(如顺产领1200元)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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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与护理假 :女职工生育可享15天婚假、60天产假及15天男方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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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3年3月28日修订的《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实施,单独二胎政策全面放开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年最新修订内容及之前的生育津贴体系,覆盖了从产前到子女成长全周期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