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3名初中生杀害同学案最终处理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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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犯张某
被判处 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作为案件主犯,张某在犯罪中起主导作用,参与策划、实施杀害行为,并处理了犯罪现场财物,手段残忍且预谋周密,因此受到最严厉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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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犯李某
被判处有期徒刑 12年 。李某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协助控制被害人、掩埋尸体并分赃,但相较于主犯张某,其主观恶性较小,认罪态度较好,故判处较短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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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案人员马某
依法 不予刑事处罚 ,但需接受 专门矫治教育 。马某虽知情不报,但未直接参与犯罪行为,且年龄较小(13岁),法院认为其主观恶性较轻,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背景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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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被告人均为13岁初中生,因与同班同学王某存在矛盾,共同策划了杀害王某并掩埋尸体的犯罪行为。案件发生于2024年12月,法院在2025年1月作出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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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部分公众对主犯无期徒刑的判决表示遗憾,认为受害者家属难以接受,但法院解释称此举旨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法律意义
此案通过顶格判罚(无期徒刑)体现了法律对严重暴力犯罪的零容忍态度,同时通过专门矫治教育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提供司法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