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海南省临高县渔船抵押登记办理流程如下:
一、办理机构
需向 临高县海事局 提交抵押登记申请。由于搜索结果未明确提及具体部门名称,但根据船舶抵押登记的常规流程,海事局是负责此类登记的主管部门。
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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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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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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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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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或船舶建造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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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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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船舶为20总吨以上,需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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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共有船舶,需提供全体共同共有人或三分之二以上份额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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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光船租赁的船舶需额外提供承租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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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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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将上述材料提交至临高县海事局指定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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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登记
海事局将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抵押登记并发放相关证书。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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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海事局将不予受理,需补充或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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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前建议咨询临高县海事局,确认最新登记要求及费用标准
引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