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至今张家口市发布的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结合2025年最新通告,燃放烟花爆竹需符合以下规定:
一、可燃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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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
全年禁放政策延续,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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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初五、正月十五
每天7时至22时可燃放,其余时间禁止。
二、禁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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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区核心区域
包括东外环路以西、南外环路以北、西外环路以东的城区,以及万全区、宣化区、下花园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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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禁放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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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医院、疗养院等公共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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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娱乐场所、公园、博物馆、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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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华街道、交通主干道、集贸市场、车站及居民楼阳台、绿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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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区域扩展
2020年1月1日起,桥东区、桥西区、崇礼区及经开区所辖区域,万全区、宣化区、下花园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区等区域全面禁放。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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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预警
省、市政府发布重大污染天气III级及以上预警时,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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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罚
违反禁限放规定将面临法律责任,各地政府已发布相关通告。
四、替代方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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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花 :部分影院、景区可能提供电子烟花表演作为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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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庆祝 :通过家庭聚会、走亲访友、公益活动等文明方式庆祝节日。
以上信息综合自张家口市公安局、政府网及权威媒体报道,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