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医保基数18900元属于第三档次,根据萍乡市医保政策,职工医保缴费基数需在上年度全市月平均工资的60%-300%范围内确定。
具体分析
缴费基数范围
萍乡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全市月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若18900元在此范围内,则符合第三档次。缴费比例
- 单位缴纳:18900元 × 10% = 1890元
- 个人缴纳:18900元 × 2% = 378元
-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18900元 × 0.5% = 94.5元
合计单位与个人需缴纳金额为2358.5元。
适用人群
适用于工资收入在全市月平均工资中上水平的职工,尤其是高收入群体。政策依据
根据萍乡市医保政策,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准,缴费比例为工资的12%(单位10%+个人2%),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为工资的0.5%。
总结
江西萍乡医保基数18900元对应的是第三档次,缴费金额较高,适用于高收入职工群体。如需进一步了解医保政策,可参考萍乡市医保局发布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