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上限
浙江宁波医保基数24900元属于缴费上限标准,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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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标准
浙江宁波规定,月缴费工资水平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上限标准19070元确定。24900元明显高于这一上限,因此属于政策规定的最高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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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该基数适用于企业单位(含参照企业缴费的其他单位)参保职工,其月缴费工资水平超过19070元时,统一按上限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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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依据
缴费基数通常以职工本人前一年全部工资性收入(含工资、奖金、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为依据,但最终以当地政策规定的上限或下限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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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稳定性
一旦确定缴费基数,通常在1年内不得更改,确保医保缴费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总结 :24900元是浙江宁波医保缴费基数上限,适用于工资水平超标的职工,实际缴费金额将按此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