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上限
浙江宁波医保基数24800元属于缴费基数上限。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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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标准
宁波市医保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若个人月工资超过该标准,则按上限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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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00元对应含义
24800元是2024年度宁波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结果,即缴费基数上限。超过此数值的个人,医保缴费将按24800元为基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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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该基数适用于企业单位、参照企业缴费的其他单位、参保个体工商户等,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费基数与养老保险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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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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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实际工资低于下限(通常为60%)时,按下限标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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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每年根据当地工资水平调整,建议通过宁波市医保局或单位确认最新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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