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上限
江苏扬州医保基数16500元是指2024年度扬州市职工医保缴费的基准金额,具体含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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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
扬州市2024年度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限为 300% (即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若个人月工资超过16500元,则按16500元作为缴费基数,不再按上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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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
扬州市2024年度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下限为 60% (即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6倍)。若个人月工资低于16500元,则按16500元的60%(即9900元)作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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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该基数适用于扬州市所有参加职工医保的用人单位及职工,单位缴费基数为全体职工工资总和,个人缴费基数按上述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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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通常为8%(单位缴费比例一般为16%),缴费基数越高,个人实际缴纳金额也越高。
总结 :16500元是扬州市2024年度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限,若个人工资超过该金额,则按实际工资16500元缴费;若低于16500元,则按上限的60%(9900元)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