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牡丹江医保基数27800属于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的下限范围,按照60%的比例确定。
具体说明
医保基数范围
根据牡丹江市2025年度职工医保政策,医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分别按照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确定。以2023年牡丹江市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451.92元计算,医保缴费基数下限为3871.15元/月,上限为19355.76元/月。27800元对应档次
医保基数27800元/年(约2316.67元/月)处于下限3871.15元和上限19355.76元之间,因此属于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的下限档次。政策背景
医保基数上下限的设定旨在平衡不同收入群体的缴费负担,确保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职工医保缴费比例一般为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7.5%。
温馨提示
如需进一步了解医保缴费政策或基数调整,可参考牡丹江市医保局发布的最新通知,确保按照规定及时缴纳医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