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现行社保政策,琼中县公司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具体金额由公司根据员工实际工资情况确定。如果社保基数为10600元,则公司需承担部分缴费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
- 费率:单位承担16%,个人承担8%。
- 公司承担金额:10600元 × 16% = 1696元。
医疗保险
- 费率:单位承担9.5%,个人承担2%。
- 公司承担金额:10600元 × 9.5% = 1007元。
生育保险
- 费率:单位承担0.8%,个人不缴费。
- 公司承担金额:10600元 × 0.8% = 84.8元。
工伤保险
- 费率:单位承担0.48%,个人不缴费。
- 公司承担金额:10600元 × 0.48% = 50.88元。
失业保险
- 费率:单位承担0.7%,个人承担0.3%。
- 公司承担金额:10600元 × 0.7% = 74.2元。
总计
公司需承担的社保费用合计为:1696元 + 1007元 + 84.8元 + 50.88元 + 74.2元 = 3912.88元。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政策或缴费基数调整,可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登录“海南社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