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社保基数27000元时,公积金是多少?
根据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由两部分组成: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个人缴存部分。这两部分的计算公式分别为:
- 单位缴存部分 = 缴存基数 × 单位缴存比例
- 职工个人缴存部分 = 缴存基数 × 职工个人缴存比例
其中,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缴存比例均在5%到12%之间。
计算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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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缴存基数:根据题目,社保基数为27000元,即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2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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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缴存比例:根据相关规定,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缴存比例均在5%到12%之间。假设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缴存比例均为12%(这是最高比例,具体比例需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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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单位缴存部分: 单位缴存部分 = 27000 × 12% = 27000 × 0.12 = 3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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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职工个人缴存部分: 职工个人缴存部分 = 27000 × 12% = 27000 × 0.12 = 3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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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总缴存额: 总缴存额 = 单位缴存部分 + 职工个人缴存部分 = 3240 + 3240 = 6480元
结果
当社保基数为27000元,且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缴存比例均为12%时,公积金总缴存额为6480元。具体金额还需根据单位确定的缴存比例来计算。
提示
- 以上计算基于最高缴存比例(12%),实际缴存比例可能低于此值。
- 具体缴存比例和基数应以单位实际情况为准。
- 如有疑问,请咨询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