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医院可以使用医保,但需满足一定条件且各地政策有所差异,其优势在于方便患者就医购药及结算,不过也存在一些待完善之处。
互联网医院纳入医保服务范围有一定条件。如山西省要求以本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为依托,取得卫生健康部门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许可,且信息系统能与省级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对接的互联网医院才能纳入医保服务范围。四川省则是由省级医疗保障部门根据国家要求设立和调整适用全省范围的“互联网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疗机构申请时需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核确定后可纳入医保范围。
在医保支付方面,各地有不同的政策。山西参保人员登陆互联网医院就诊,医师线上问诊开具电子处方,患者凭处方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购药,费用按规定结算报销。四川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互联网 +”医疗服务,与线下内容相同且执行相应公立医疗机构价格的,经备案程序后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江苏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院申请医保定点后,参保人在该院看病就诊相关费用可医保报销。部分地区的互联网复诊服务,医事服务费可线上实时结算报销,但也有部分地区互联网医院的诊疗业务费用仍需线下刷医保卡结算。
在服务项目及价格管理上,也有明确规定。四川“互联网 +”医疗服务价格实行省级管理,公立医疗机构价格由省级制定上限,新项目试行期一般不超两年,试行期满公布正式价格,非公立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同时规定了一些纳入及不纳入“互联网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情形,如服务应属于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准许以“互联网 +”方式开展、面向患者提供直接服务、以互联网等媒介远程完成、可实现线下相同项目功能且对诊断治疗有实质性效果等才可纳入,而仅发生于医疗机构间、向非患者提供的服务等则不纳入。
医保支付范围各地也有不同标准。山西规定属于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内的,按政策支付,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开展城乡居民门诊统筹等结算。四川规定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符合规定的“互联网 +”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部分地区还明确将远程会诊、护理服务等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且按照属地化原则制定价格政策。
互联网医院使用医保虽有诸多便利,但也面临一些问题。比如,部分地区医保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医院对接还不够完善,结算流程有时不够顺畅,还有少数医院存在强制服务、虚报价格等失信行为,以及医保移动支付尚未完全普及等问题。医保部门也在不断加强监管和完善政策,以推动“互联网 +”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更好地发展,让患者能更便捷地享受医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