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天津社保缴费标准,若社保基数为12100元,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社保费用如下:
一、单位承担比例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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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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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比例: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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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金额:12100元 × 20% = 2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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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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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比例: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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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金额:12100元 × 10% = 12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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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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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比例: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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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金额:12100元 × 0.5% = 6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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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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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按行业风险缴纳,比例范围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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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按0.5%计算:12100元 × 0.5% = 6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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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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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比例: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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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金额:12100元 × 0.5% = 6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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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单位每月承担社保费用约为 1491.5元 (具体金额可能因行业风险差异略有不同)
二、个人承担比例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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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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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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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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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个人不缴纳
合计 :个人每月承担社保费用约为 281.5元
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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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天津社保缴费基数最低为5013元/月,最高为25065元/月。若基数为12100元,均在正常缴费区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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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 :补缴2011年社保费用时,可能涉及滞纳金计算(按日加收0.5‰)。
以上计算以2025年最新政策为准,具体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