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主要依据个人工资与地区平均工资的关系确定,具体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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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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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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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个人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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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范围 :实际工资在上下限之间的,按真实工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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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无法提供工资条目,社保局将按上年度地区平均工资核定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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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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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为9%(含基础医保和补充医保),个人缴费比例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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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可能要求额外缴纳约10元的大病统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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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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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和编外混合参保的单位,月平均缴费基数不得低于5900元(含1400元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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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基数需以人力社保部门核定的工资项目为准,包括职务工资、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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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公务员医保缴费基数以个人实际工资为基础,结合地区平均工资浮动,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承担费用。具体比例和基数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略有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