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医保支付资格
关于医保终止的相关问题,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医保支付资格终止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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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参保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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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记分达12分:终止医保支付资格,1年内不得重新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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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记分达9分:暂停医保支付资格1-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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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参保者
- 未依法缴纳医保费:从欠缴当月开始终止医保待遇,补缴后需按规定恢复。
二、医保支付资格终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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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结算 :暂停/终止期间医疗费用无法通过医保报销,急救/抢救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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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参保 :个人需重新登记备案(3年内禁止重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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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责任 :未按时缴费导致中断,需补缴欠费并可能面临滞纳金。
三、医保支付资格终止后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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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参保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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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办理医保停保手续,可选择继续缴费恢复待遇或终止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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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面解除合同可要求单位补缴及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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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参保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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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社保部门办理减员手续,并补缴欠费及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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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可依据《劳动合同法》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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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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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联网机制 :记分处理与医保支付资格终止全国联网,跨地区暂停/终止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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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医疗费用可通过个人账户支付,但门诊慢性病等特殊待遇可能受限。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医保局政策及地方实施细则,具体操作请以当地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