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居民医保现已实现本省通用,参保人员在省内其他市(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无需办理备案或转诊手续,即可直接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及医疗救助等服务。
贵州省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了“省内无异地”政策,这意味着参加贵州省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在离开参保地所在市(州)到省内其他市(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不再需要进行额外的备案或者转诊流程。参保者可以直接凭借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等有效证件,在省内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完成费用结算。
- 普通门诊待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省内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可以享受到即时结算的服务,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不同有所差异,最高可达90%。
- 跨统筹区门诊就医:贵州省内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在省内跨统筹区普通门诊就医不需要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只需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即可。
- 住院待遇:对于住院治疗,“省内无异地”政策同样适用,起付线与报销比例依据医疗机构等级设定,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并简化了报销流程。
贵州省的居民医保制度已经实现了省内通用,这极大地方便了参保人员在省内各地区的就医需求。无论是普通门诊还是住院治疗,参保人均可享受到便捷的医疗服务和相应的医保待遇。如果您计划前往省内其他城市就医,请确保您的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处于激活状态,以便顺利享受这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