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缴纳社保后若未拿到医保卡,可通过垫付后报销、申领临时卡或使用医保电子凭证三种方式正常就医,确保医疗费用合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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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后报销
就诊时先自行支付费用,保留所有票据(发票、病历、费用清单等),待医保卡制卡完成后,携带材料到参保地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需注意费用需符合医保目录范围。 -
申领临时卡
部分地区的医保中心支持办理临时就医卡,凭身份证和参保证明(如社保缴费记录)即可申请,临时卡有效期短但能直接结算,避免垫付压力。 -
激活电子凭证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申领医保电子凭证,就医时直接扫码结算,功能与实体卡一致,还能实时查询参保状态和消费记录。
及时联系单位或医保局确认制卡进度,优先使用电子凭证避免报销繁琐,急诊等特殊情况可放宽非定点医院报销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