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职工医保统筹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缴费标准明确且分类清晰,涵盖不同就业人群。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7%(含生育保险1%),个人为2%,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与单位有所不同。
参与杨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均需按员工工资总额的7%缴纳医保费用,其中包含1%的生育保险费,员工个人则从工资中代扣2%。缴费基数设上下限,最低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即5750元),最高为300%(21780元)。若职工工资低于或高于此区间,则按最低或最高基数计算。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保时,缴费基数在5750元至21780元间自主选择,按6%比例缴费,无单位分摊部分。针对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灵活就业者,另有8%的缴费档次可选,但需全额自行承担。退休人员达到规定累计缴费年限后,可免缴基本医保费,仅需缴纳大额医疗补助基金,目前标准为每人每月8元。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将冻结医保待遇,需补缴后恢复,且补缴时长影响待遇衔接。异地转移医保关系者,断缴未超3个月可无等待期恢复待遇,并追溯中断期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