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刷卡异地备案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快速办理,线上可使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小程序或“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线下可前往医保经办窗口,备案流程简单且高效,不同情况所需材料有别。
一、线上备案
- 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小程序进行备案。进入小程序后,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根据系统提示操作。参保地为系统默认,可按需调整就医地、参保险种、备案类型等。阅读备案告知书并选中确认后,填写备案信息、联系人信息。若能提供相关材料则上传,无法提交认定材料时部分地区允许通过个人承诺的方式办理,按要求完成签名后提交备案申请。
- 也可使用“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其操作流程与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类似,按提示逐步完成备案信息的填写及相关材料的上传等操作即可。
二、线下备案 - 参保人员可前往所属管理部窗口办理。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本人或亲属的户口簿、房产证、异地工作证明等能证明长期在异地居住的材料(或个人承诺书),填报《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同样填报《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 还可通过所属管理部的传真、电话等方式办理,或者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三、备案注意事项 - 线上不同平台办理备案所需材料与线下办理材料略有不同,需以平台为准。
- 备案后,在安置地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针对已开通跨省门诊直接结算医院)就医及全国联网定点药店购药可即时结算,在参保地仍可继续即时结算。
-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备案有效期6个月,备案有效期内办理入院手续的,无论本次出院日期是否超出备案有效期,均属于有效备案。
- 有些地区允许参保人通过个人承诺的方式办理备案,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无法提交认定材料时,可按要求完成相关操作完成备案。
- 查看备案进度可点击首页【备案记录】按钮;如果已经入院,选择备案开始时间时应提前到入院日期之前,备案成功后,建议按异地医保人员身份重新办理入院登记,确保出院时能够享受跨省直接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