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省医保统筹新规明确扩大门诊报销范围、取消起付线限制,并提高定点药店统筹支付比例至最高90%,退休人员年报销额度增至4500元。
在职和退休人员使用湖北省内定点一级以上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门诊医疗费可报销,取消2023年4月10日后普通门诊报销起付标准。退休人员在定点药店凭处方购药报销比例为90%,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为90%,二级65%,三级65%;在职人员比例略低,药店85%,一级及以下85%,二级65%,三级55%。药品分为甲类与乙类,甲类全额按比例报销,乙类需自付10%费用后再按规定比例结算。
政策优化体现在取消起付标准、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报销额度,并支持通过互联网医院获取电子处方直接购药,同时推行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实现实时查询个人统筹配额及账户支出明细。参保者应注意合理使用额度,医保卡不得外借,电子处方需符合资质平台操作标准,未使用的年度额度不累计至次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