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职工医保个人基金的金额取决于个人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在职职工的个人账户由其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比例为本人缴费基数的2%。
具体规则
- 缴费基数:个人账户的金额与参保职工的缴费基数直接相关。缴费基数通常为职工的工资收入,但有一定的上下限标准。
- 缴费比例: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的计入比例为缴费基数的2%。
- 退休人员: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比例通常为2022年省本级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8%。
使用范围
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包括普通门诊、购药等。
政策背景
根据《四川省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四川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了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优化了个人账户与统筹基金的结构,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
如需查询个人账户余额或缴费记录,可通过“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或相关医保服务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