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转移
根据我国社保政策,医保跨省转移的规则如下:
一、医保转移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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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若已退休,医保关系 不能随人员转移 。退休人员需继续在原参保地享受医保待遇,即使户口或工作地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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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若仍在职,医保可以随社保一起跨省转移,需办理 社会保险整体转移 ,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二、转移的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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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需携带身份证、原参保地社保卡或离职证明、转入地居住证(非必需但推荐)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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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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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转入地医保APP或政府平台(如“闽政通”“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提交申请,需确保转出地社保处于暂停参保状态,转入地社保正常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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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到转入地医保经办窗口提交材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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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移后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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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 :可随社保转移,包含个人缴费部分,转移后可在新参保地门诊就医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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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待遇 :转移后按转入地政策享受医保报销待遇,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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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若退休人员或非在职人员需在异地就医,可通过备案享受当地医保报销,但无法转移医保关系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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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处理 :个人账户余额可随转移同步转移,确保待遇衔接。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范围内的政策规定及操作流程,具体以当地医保部门最新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