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的办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 提交申请:申请人需在转入地或转出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提交转移接续申请。线上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提交,线下则在窗口办理。
- 校验审核:转出地和转入地医保部门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转移接续条件。
- 办理转移:审核通过后,医保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将按照规定完成转移。
- 待遇衔接:转入居民医保后,申请人可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但需注意缴费年限和待遇等待期的规定。
办理条件
- 申请人已从职工医保转为居民医保参保状态。
- 转出地已中止职工医保参保。
- 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居民医保。
注意事项
- 转移接续期间,可能存在待遇中断的情况,需提前规划。
- 办理过程中需携带身份证、医保卡等相关材料。
如需了解更多政策信息,可参考《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