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副局长的级别因地区和行政编制差异而不同,但通常为副处级,若在副省级城市则可能为副局正处级(介于副厅与正处之间),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在普通地级市,市医保局属政府组成部门(正处级单位),副局长一般担任副处级职务,少数情况下可能高配为正处级;在副省级城市(如广州、武汉等),市医保局作为市局机构级别为副厅级,副局长则按副职配置享受副局正处级待遇,实际职级介于副厅与正处之间,但权限和职能范围与普通地级市有所不同。其职责通常涵盖医药价格管理、医保支付改革、药品招采监督、组织人事等具体领域,需在局长领导下,根据分工范围开展相关工作并接受集体决策机制约束。
总结而言,市医保局副局长的基础级别多为副处级,但在特定区域(如副省级城市)可能存在更高行政序列划分,具体职能和权限需结合地方行政体系及分管领域进一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