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余额可以跨省使用,但需提前备案且目前仅在部分试点省份开通家庭共济功能。 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已在河北、江苏等11个省份的81个统筹区试点运行,职工可将个人账户资金转给异地亲属使用。异地就医时,需先在医保中心登记备案,消费后回参保地报销。
跨省使用医保余额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完成异地就医备案,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线下医保中心办理;二是家庭共济仅限近亲属,且双方参保状态正常。试点地区参保职工可通过“医保钱包”功能直接转账给家人,用于支付居民医保费用或医疗报销。备案材料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明(如户口本)等,具体流程以当地医保政策为准。
目前跨省共济仍处于推广阶段,非试点地区暂不支持账户资金跨省转移。未来随着政策完善,更多省份将逐步接入全国医保联网系统。建议用户提前咨询参保地医保局,确认备案要求及报销比例,确保顺利使用医保异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