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默认不可跨地区直接使用,但通过备案、急诊或符合特定条件即可异地结算,无需再垫资报销。
异地使用医保需视情况而定:参保地与就医地的政策、备案状态、就诊类型均影响能否直接结算。例如,异地长期居住(如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单位派驻)或异地转诊就医,均需提前办理备案,备案后可在异地定点机构直接结算,住院报销比例与参保地一致。临时外出人员(如旅游、探亲期间突发疾病)在2025年起多地已实现免备案直接结算,急诊抢救费用亦可由医院自动标记为“急诊”,视同备案。
医保个人账户的跨省使用逐步普及,如参保人可在异地定点药店使用账户余额购药(限部分区域)。但需注意报销目录差异——异地结算按“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执行,若未备案,临时就医报销比例可能降低(如省内异地80%、省外更低)。特殊病种(如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高血压、糖尿病等)需在参保地认定病种,部分病种支持跨省直接结算。
建议出行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参保地医保局确认政策,确保费用高效结算,避免垫付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