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于2016年开始全国性整合,2017年起逐步合并为城乡居民医保,多数省份在2020年前完成统一,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标准、保障待遇等六方面城乡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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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启动与全国部署:2016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明确要求各省在2016年6月底前制定整合规划,12月底前出台实施方案,标志着两项制度合并进入实质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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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进程与关键节点:2017年起,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正式合并征收,部分地区如贵州、大连等地在2020年1月1日全面实施统一制度,实现地市级基金统收统支,住院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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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核心内容:合并后统称为城乡居民医保,覆盖范围、缴费标准、医保目录等六方面实现城乡统一,并取消大病保险补偿封顶线,显著提升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
城乡居民医保整合是深化医改的重要举措,消除了城乡二元差异,建议参保人关注当地政策细则以确保权益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