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执行男性累计满30年、女性累计满25年的标准,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须≥10年。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若缴费未达最低年限可选择按月延缴或一次性补缴,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标准为2025年度缴费基数的6%。
一、具体年限要求
- 累计缴费年限包含外地转入医保缴费年限,但需确保转入后本市实际缴费≥10年
- 2025年1月1日前已退休人员执行过渡政策:不足最低年限的可按退休当年基数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
二、缴费基数标准
2025年度职工医保月缴费基数下限为4380元,上限为21900元,单位缴费比例8%(含生育保险0.7%),个人缴费2%。灵活就业人员按6%比例缴纳,每月最低缴费额262.8元。
三、补缴政策细则
- 按月延缴期间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补缴金额随基数调整浮动
- 一次性补缴费用=补缴月数×补缴时缴费基数×6%(不划入个人账户)
- 特殊人群退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改制人员可合并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四、年限不足的影响
未完成补缴的退休人员将暂停医保待遇,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需自费。建议临近退休人员提前3年核查缴费记录,通过“鄂汇办”APP或社保窗口打印《医保缴费年限证明》。
办理退休手续时,需同步提交《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及原始工作档案。2025年起,医保经办机构将开通线上补缴通道,支持银联/支付宝/微信多渠道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