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强制购买医保是违法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关于自愿参保的原则,学生及家长有权拒绝学校的不合理要求。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医保属于个人自愿选择的社会保障项目,并非强制性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居民医保缴费以个人自愿为前提,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明确学校不得强制推销商品或服务,包括医保。即使学校出于管理便利或学生健康考虑,也无权干涉学生家庭的选择权。部分学校以停课或家长会施压逼迫缴费的行为,已涉嫌违法。
部分家长或学生反映学校以“未参保即停课”相威胁,这种处理方式不仅缺乏法律依据,还可能侵犯学生受教育权。若学校要求将户籍地已参保的学生转移至学校统一管理,则涉及流程违规,因为跨地区重复参保并无实际意义。家长应保存聊天记录、通知等作为证据,通过教育部门投诉或法律途径维权。
学校催缴医保的初衷可能包含政策落实或风险防范,但其手段必须合法合规。部分地区医保局设定“任务量”虽可能间接导致基层执行偏差,但学校无权因此将行政指标转嫁给学生家庭。若确有经济困难,应通过正规渠道申请医疗救助,而非被迫参保。
学校强制购买医保的行为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学生及家长可通过协商、投诉或法律途径保护自身权益,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加强监管,杜绝此类乱象。若对政策存疑,可主动咨询户籍地或学校所在地医保部门确认参保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