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职工医保后仍需单独缴纳大病保险,两者属于独立保障体系,且大病保险不限定病种,覆盖高额自付费用。
大病保险是职工医保的补充保障,专门针对高额医疗费用提供二次报销,不设病种限制,只要年度累计自付费用超过起付线(如5000元)即可申请。例如,某职工住院花费50万元,医保报销20万元后,剩余30万元中符合政策范围的部分可按比例由大病保险赔付。其缴费通常由单位与个人分摊(如单位70%、个人30%),但灵活就业人员需全额承担。尽管职工医保已强制缴纳,大病保险需额外缴费,且多数地区要求每年一缴,退休后若停缴则无法享受待遇。例如,安庆市大病患者自付费用超起付线后,报销比例达85%-90%;洛阳市大病保险分为190元/240元两档,参保时间直接影响保障周期。
需注意,部分地区(如某些城市)宣称“大病保险免费”,实际可能由医保基金划拨统筹资金,但多数情况下仍需个人参与缴费。例如云南省2025年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基数4‰,单位缴纳70%,个人20%,灵活就业人员全额自费。退休职工若停缴大病保险,后续医疗支出将失去这一高额费用缓冲层。建议参保人定期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核对缴费状态,避免因漏缴导致保障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