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救助补偿标准需在出院后申请,具体流程和标准如下:
一、申请时间
大病救助以出院时间为申请节点,当年住院需当年申请,出院日期在当年12月内的可顺延至次年1月底前办理。
二、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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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携带出院发票、医疗费用明细、低保证明(如适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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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审核 :向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并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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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审批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民政部门核定救助金额并发放。
三、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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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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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救助对象(如低保户):2000元内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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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困难家庭:4000元内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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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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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以上不满1万元:按50%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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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2万元:最高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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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5万元:最高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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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以上:最高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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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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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医保报销后,将报销凭证与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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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以当地政策为准。